张国宝: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有序推进水电又好又快发展
2010/12/9 浏览 3058 次
简要内容:虽然近年来水电、风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能源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的任务仍十分艰巨。要加快水电建设环境保护技术创新,研究并解决好水电建设的生态用水、低温水、鱼类洄游、野生动植物保护等问题,统筹兼顾、科学选择工程建设方案。
一、进一步提高对应对气候变化的认识,坚持有序推进水电开发
虽然近年来水电、风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能源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的任务仍十分艰巨。2009年,全国能源消费总量为31亿吨标煤,其中,煤炭约占70%、石油占18%、天然气占4%左右,非化石能源在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从2008年的8.9%左右下降到不足8%。在非化石能源快速发展的同时,化石能源消费的增长速度近年来并没有放缓。由于能源消费增长速度快,而核电、水电因建设周期长、前几年开工少等原因发展步伐受到影响,使煤炭的消费比重不仅没有下降,反而上升了。根据有关方面的研究,到2020年,我国能源需求总量可能达到45亿吨标煤,要确保实现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15%的目标,水电和核电应发挥主力作用,初步规划水电装机容量应达到约3.8亿千瓦,其中常规水电3.3亿千瓦以上(抽水蓄能电站5000万千瓦),年发电量1.15万亿千瓦时。如实现这个发展目标,水电每年可节约原煤6.8亿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3.5亿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约920万吨。此外,从我国水能资源开发潜力看,按国际惯例以发电量计算,目前我国水电开发程度仅为25%,而经济发达国家的开发程度在70%以上。如按开发完技术可开发年发电量的70%(即1.7万亿千瓦时)测算,至少有1.1万亿千瓦时的开发空间,节能减排潜力巨大。
由于水电建设周期长,大型电站往往需要5-8年以上的建设时间。换言之,新建水电要在2020年发挥节能减排的作用,必须在2015年以前开工建设。根据目前装机和在建情况,考虑水电建设周期,初步推算,2010年至2015年6年间需要核准开工水电项目1.2亿千瓦左右。但从目前水电核准开工速度来看,难度很大。近年来,受国际环境的影响,加之水库移民问题较为突出,水电发展面临的形势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环境和移民压力增大,管理体制和机制矛盾突出,新建项目核准处于停滞状态。2007年以来,国家核准的常规水电总装机容量只有1407万千瓦,平均每年不到500万千瓦,这将直接导致2012年以后,特别是2015年以后我国水电投产规模大幅下降,影响水电后续发展。如不抓紧开工一批新的水电项目,将难以实现我国向国际社会承诺的2020年节能减排目标。因此,水电开发目标的实现任重道远。在妥善处理好移民和环保问题的基础上,加快水电开发步伐十分必要。
现在社会舆论对水电开发的议论非常多,有些人甚至把今年西南及湄公河流域旱灾也与中国在澜沧江建坝联系起来,认为是建大坝造成的,甚至大肆炒作。对此,我们通过外交等途径做了很多解释工作。对于水电建设,现在社会上有一种观点,认为就是破坏生态环境。事实上,任何事物都是有利有弊的,无论是哪种能源,包括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生物质,都各有利弊,不能只看到不利的一面,而应该权衡利弊,做到科学地、可持续地发展。
所以在这个问题上,希望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信心,认真领会并贯彻落实《可再生能源法》以及中央对加快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有关指示精神,高度重视水电的开发建设,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共同把乌东德水电站和金沙江水能资源开发搞好。
二、坚持科学发展、以人为本,不断创新移民安置思路,扎实推进移民安置工作
水库移民安置是水电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目前水电建设的难点。水电建设成就的取得,与广大移民群众的支持和奉献是分不开的。虽然从总体上看,水电建设为移民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以及脱贫致富创造了条件,促进了地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水电建设移民安置工作也在不断加强和完善;但也应该看到,由于种种原因,不仅已建电站水库移民存在不少遗留问题,而且在建、拟建项目移民工作又面临着新的问题。面对新的形势,各级政府和各有关方面都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移民工作的有关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创新移民工作思路和方法,精细推进移民工作,使广大移民基本生活有保障、劳动就业有着落、脱贫致富有盼头。
首先,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移民问题涉及到政治、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工程技术等诸多领域,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既关系到对安置区水、土地、能源等自然环境的合理开发利用,又将对区域经济和社会人文特别是移民的生存环境产生重要影响。要进一步高度重视水库移民工作,把做好移民工作提高到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政为民”的政治高度来对待;
第二,要进一步转变移民工作思路,创新移民工作方法。创新移民安置方式不单是当前移民安置工作的需要,更是安置区经济长远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要求。水库移民安置要始终把“移民安置后能尽快达到或超过其原有生产生活水平”和促进移民脱贫致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探索移民安置的新思路和新办法。比如在移民的安置方式上,要结合库区实际,多渠道、多途径安置;同时也可研究探索实行移民全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新措施。充分利用水电建设运行成本相对低、电价具有相对优势的特点,解决好电站本身的移民问题。
第三,要在尊重移民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开展移民工作。移民安置方式的采用必须从移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充分尊重移民的发展权利,尽可能满足不同移民的安置意愿,以便广大移民群众能充分把握和利用好搬迁安置这一机遇,实现移民家庭经济的跨越式发展。
第四,要不断完善移民工作程序及机制。要彻底转变重工程、轻移民的思想,试行“先移民、后建设”的水电开发新方针,在工程开工建设前适当超前开展移民安置工作。
第五,要积极推进“同网同价”,实行水电与新建火电厂相同的电价,为移民安稳致富进一步创造经济条件。水电开发除工程枢纽建设投资外,主要是移民成本。移民政策不完善,移民费用考虑不足,以及沿袭计划经济时期的成本定价模式,不仅不合理,人为造成了水火电电价的不平等,而且不利于新老移民问题的解决。目前,已建水电的平均上网电价比燃煤火电每度电低0.1元左右,新建水电也总体低于火电不少。
第六,省级政府是水电站建设移民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认真总结移民工作经验和教训,切实负起责任,扎实做好电站的各项移民工作,维护移民合法权益,确保移民工作万无一失。
第七,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工作要充分发挥主体设计单位的重要作用。移民安置实施规划设计工作缺乏统筹协调和责任主体是移民工作进展缓慢、方案变更较多的重要原因之一。在移民安置规划实施工作中要充分发挥主体设计单位的责任主体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坚持“同库同策”,不断提高移民安置工作质量、确保移民安置工作进度。
三、坚持环境友好、有序开发,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妥善处理保护与开发的关系
水电是可再生的低碳、清洁能源,水电建设可以发挥巨大的综合效益,也不可避免地会对周围的生态环境产生影响。因此,必须正确处理水电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首先,要进一步提高对水电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要充分认识重视水电开发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是社会进步的体现,是坚持环境友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行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既有利于水电建设综合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充分发挥,也有利于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区域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古代的都江堰、灵渠,新中国成立后的新安江、二滩等,都是水利水电建设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典型例证。不能一味地认为改变原来的状况就是坏事。
第二,要全面落实环境保护法规,严格河流水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水电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并重点加强对大型水电工程建设生态环境的研究和保护工作。切实抓好环保措施的落实,加强监督管理。
第三,要加快水电建设环境保护技术创新,研究并解决好水电建设的生态用水、低温水、鱼类洄游、野生动植物保护等问题,统筹兼顾、科学选择工程建设方案。
第四,高度重视移民安置区的环境保护问题。西南大型水库区生态环境较为脆弱,随着库区经济发展和人类活动增加,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生态系统可能恶化,进而引发生态安全问题。要认真研究库区及移民安置区的生态环境承载力,合理布局移民安置区、落实相应环境保护措施,维护生态环境的可持续性,促进移民安稳致富和库区社会稳定。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 张国宝)